专家解读 | 崔俊杰:以良法增进善治 依法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
以良法增进善治 依法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
崔俊杰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
《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起草与制订,秉持清静生长理念,坚持生命至上,健全体制机制,完善制度设计,强化羁系职责,压实各方主体责任,切实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,依法包管人民生命工业清静,以良法增进善治。
一、《条例》完善制度设计,着力构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系统
注重周全规范。《条例》明确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步伐,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判断、加固和维护,增强农村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,强化包管步伐与监视管理,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全历程和各环节均纳入法治化轨道。
回应实践需求。《条例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的导向,驻足于建设工程抗震管理的实践需要,通过建设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视察制度、抗震设防专篇制度、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批制度、分类设防制度、抗震性能判断制度、抗震加固制度、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制度、抗震工业生长与新手艺推广应用制度、抗震设防数据信息共享制度、抗震企业及从业职员信用纪录制度以及执法责任制度等,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包管。
构建制度系统。《条例》作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专门行政规则,对修建法、防震减灾法所确立的基本执法制度作了进一步的细化,增强了现有制度的可操作性,完善了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,形成了以执法、行政规则为基础,配套性地方性规则、规章和相关手艺标准为增补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系统。
二、《条例》贯彻“放管服”刷新精神,着力提升政府羁系效能
《条例》将推进“放管服”刷新与施展政府羁系效能相团结,统筹协调落实简政放权刷新精神与完善事中事后羁系机制的关系,真正做到放得开、管得住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涉及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批、减震隔震手艺推广应用、抗震性能判断和加固等多个环节,思量到各环节涉及主体及其责任差别,接纳的羁系手段也需要宽严相济。好比,《条例》对超限高层修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接纳从严管理模式,这样更有利于提高明限高层修建工程抗震设计的清静性和可靠性,确保超限高层修建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和清静。
三、《条例》指导多元主体加入,着力提高社会共治水平
《条例》起劲指导各方主体加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事情,充分包管社会公众在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历程中的知情权和监视权,有用化解由于对抗震知识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不相识,地动来暂时无法作出科学、合理应对的逆境。好比,《条例》明确了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知识宣传普及的责任,旨在提高社会公众抗震防灾意识,完善多元主体加入机制,这不但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制度知悉水平,尚有助于增进相关执法制度的落实。又如,《条例》明确了抗震性能公示制度,通过社会公众加入相关制度设计,不但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抗震设防的清静意识,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视。
